運動結束後,人體呼吸與心跳會逐漸恢復到安靜休息水準的運動生理現象,是運動參與者經常面對與體驗的人體生理反應;而且,在運動剛結束時的恢復速率較快,數分鐘後,才開始出現緩慢的生理恢復狀況。

早在1922年,英國生理學家 A.V. Hill 即提出氧債 (oxygen debt) 的理論與概念,用以說明運動後恢復期 (recovery period) 的攝氧量增加,在補充運動初期的氧不足 (oxygen deficit) 現象。然而,後來的研究發現,運動後的額外耗氧,簡稱 EPOC,不僅具有大於氧債的現象,而且,長期運動訓練後的休息代謝率 (RMR) 增加現象,也不是簡單的氧債概念所能說明。

儘管大部份的能量供應物質,皆在運動後數分鐘內大致恢復,例如肌肉儲存的 ATP、PC 與氧氣等,但是在長時間的激烈運動後,某些能量代謝物質的恢復時間,例如肌肉肝糖的恢復,則可能長達一至兩天之久。運動對於 EPOC 的影響,可能長達24小時或以上。運動的能量消耗,主要是以運動時的能量消耗為依據。但是,EPOC 也是因為運動才會形成的能量消耗,有必要視為是運動造成的能量消耗。因此,每次參與運動的能量消耗,應該是運動時的能量消耗與 EPOC 的和,而且運動形成的基礎代謝率提高現象,反而是運動所以能夠提高能量消耗的主要原因,上篇文章已提及。

一般來說,EPOC 的起因包括 ATP 與 PC 的恢復、乳酸的排除 (氧化與再儲存)、血紅蛋白 (hemoglobin) 與肌紅蛋白 (myoglobin) 含氧量的恢復、二氧化碳的排除、以及運動時賀爾蒙分泌的影響等。

不同的運動訓練,在相同運動強度的情況下,EPOC 會不會有所不同要視乎運動參與者對於該運動的熟練程度。一般來說,經常同時進行多樣化運動的運動參與者,以不同方式運動時,其 EPOC 並不會有所不同。當運動的強度高於50﹪的最大攝氧量的強度時,EPOC 會顯著的提高;健美運動的阻力訓練強度較高、肌肉的負荷較重,因此訓練後的 EPOC,會有顯著高於跑步或腳踏車等運動的現象;在相同強度下、延長運動的時間 (1小時以內),會不會增加 EPOC 則沒有一致的研究結果。

研究發現,如果把以最大攝氧量強度 70﹪的強度進行30分鐘的腳踏車運動分為二次、分別進行15分鐘運動時 (間隔 6小時、強度不變),EPOC 會顯著的提高:二次15分鐘的 EPOC 約為7.4公升氧氣,一次30分鐘的EPOC 約為5.3公升氧氣。但是,對於RMR則不會有不同的影響。儘可能的增加運動次數,雖然不一定會增加運動時的能量消耗,但是,對於 EPOC 卻具有顯著的增進,達到增加能量消耗的效果。

在強度較低的條件下運動時,可以輕易延長運動的時間,而且脂肪參與提供能量的比例也會提高。但是,對於 EPOC 而言,強度較高的運動方式,反而可以提高脂肪在 EPOC 中的能量消耗量與消耗比例。如果以RMR的觀點來看,單純一次或數次的運動後額外耗氧,並不易形成RMR的顯著增加;在長期參與運動的條件下,才能夠透過能量代謝酵素的活性提高、自律神經系統反應的變化、活動肌構造與機能的變化等,達至提高RMR的效果。

整體而言,EPOC 的實際能量消耗狀況,比起運動時的能量消耗複雜許多,運動方式、運動強度、運動時間、以及運動頻率 (次數) 等,都或多或少影響到 EPOC 的多寡。對於一般運動參與者而言,適度的增加運動強度與運動的次數,可以有效增加 EPOC,提高運動的能量消耗。在長期參與運動後,更可以透過 RMR的顯著提昇,達至每日增加能量消耗的效果。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GreyGuy2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